法律分析:1、到当地主管地税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纳税申报方式(取消)核准表》。经县以上地税局核准后,纳税人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地税联网银行开设纳税账户(已在与地税联网银行开设帐户的,由纳税人提供账号)。
2、纳税人持与地税联网银行账户证明到主管地税机关签订《互联网报税协议书》。在网上申报前,纳税人存款余额不足的需到联网银行存入足额存款,确保在扣缴本期应纳税款后最低保持1元以上余额。
3、登录地税官网“网上报税”页面办理网上申报。对已扣款且扣款成功的,应在本月内向开户银行网点领取完税凭证。因特殊情况未能取得完税凭证的,可在当年度到开户银行网点领取完税凭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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