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根据该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法律分析
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拓展延伸
缓刑犯应当如何行动?
缓刑犯是指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但暂缓执行刑罚,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改造和教育,并符合一定条件的罪犯。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需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并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管和教育。
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有以下几项行动应当遵守:
1.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的监管和教育。缓刑犯需要遵守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所和活动范围,并接受公安机关的定期检查和教育,认真完成公安机关安排的劳动和培训任务。
2.接受社区矫正机构或者有关单位的帮助,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
3.不得再犯罪的。缓刑犯需要自觉抵制犯罪诱惑,不再进行危害社会的行为,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
4.接受公安机关的考核。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需要接受公安机关的考核,证明自己符合缓刑条件,同时也可以为缓刑期满后提前解除缓刑提供依据。
总之,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需要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的监管和教育,积极接受各种帮助和培训,同时保持警惕,不得再犯罪,以期顺利度过缓刑考验期限。
结语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章 证 据 第五十九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侦查实验、搜查、查封、扣押、提取、辨认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章 证 据 第七十条 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认定的案件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对证据的审查,应当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从各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审查判断。
只有犯罪嫌疑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案件事实;没有犯罪嫌疑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案件事实。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章 立案、撤案 第三节 撤 案 第一百九十条 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以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立案侦查。
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对其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继续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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