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变更需在30天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登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身份证、经营场所证明、租房发票等。对于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股东、经营范围的变更,税务部门将收回旧的税务登记证,核发新的证件。变更经营住所的需在原税务部门结清税款并开具证明材料,到新的税务部门办理新的税务登记证。
法律分析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不需向工商机关办理变更或其变更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为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或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登记。
所需资料包括:
(1)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和工商部门出具的执照变更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变更后的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需要粘贴印花税票);
(4)企业租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公司章程复印件;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7)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8)提供企业从业人数、电话、邮编及全体股东信息(身份证复印件);
(9)填写完整的《税务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股东、经营范围,按照上述情况提供相应的材料,税务部门将老的税务登记正本、副本原件收回。核发新的税务登记正本、副本;
企业变更经营住所的需要变更相应的税务所属部门,需要在原税务部门结清应纳税款由税务部门开具证明材料,到新的所属税务部门新办税务登记证。
结语
请您尽快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根据规定,纳税人在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后的30日内,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提交相关资料办理变更登记。所需资料包括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房协议、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等。同时,填写《税务变更登记表》并提供企业的从业人数、联系电话、邮编及全体股东信息。税务部门将核发新的税务登记证,同时收回旧的登记证。如有变更经营住所,还需结清应纳税款并办理新的税务登记证。请尽快办理,以确保企业合规运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七章 征收管理 第一百二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所称企业登记注册地,是指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登记注册的住所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十一条 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税务机关应当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纳税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查验契税完税、减免税凭证或者有关信息。未按照规定缴纳契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十四条 本法所称税务机关是指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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