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如何处理?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采 时间:2023-11-09 21:04:13
文档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如何处理?

推荐度:
导读

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共同偿还房贷的处理方式:如果房屋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可协商处理或由法院判决归登记一方,未归还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婚前购买房屋归属认定:根据出资情况和名义购买方式判断,如无约定或证据,房屋归属于出资方或共同共有。

法律分析

一、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共同偿还房贷怎么处理

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按以下情形处理:

(1)、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协商一致签订协议书;

(2)、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3)、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

二、婚前购买房屋归属认定

1、婚前一方出资,并且是以自己的名字购房,而另一方未出资。在这种情况下,此房应属于出资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2、婚前双方出资,但以一方名义购买房屋;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资的一方无法举证证明出资是因双方达成婚后共同居住的目的,法院一般会认定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3、婚前一方全额出资,但以另一方名义购买;

在这种情况下,全额出资的一方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以婚后共同生活为目的而出资的,对其将不利。

4、婚前以双方名义购房,但是一方出资。

如果双方没有另行约定,如果将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另一方的出资会被认为对未出资方的赠与,如果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又无按份共有的约定,该房会被认定为共同共有。如果产权证上明确按份共有,或者双方有书面约定,双方按份共有,如双方结婚不成无法继续居住,可由一方将产权份额出售给另一方,或由法院判决。

结语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婚前购买的房屋归属认定需要考虑双方的出资情况和产权登记方式。在处理婚后共同偿还房贷的问题时,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并签订协议书,如无法达成一致,人民法院可以判决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并将未归还的贷款视为该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因此,在婚姻关系结束时,应综合考虑双方的权益,以公平合理的方式解决房屋归属及贷款偿还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一十条 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同享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文档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如何处理?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