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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申请受理的时间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采 时间:2023-11-09 20: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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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申请受理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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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法律分析:劳动仲裁当事人可以提出关于劳动仲裁的反申请。这个反申请的提出期限应该在劳动仲裁的答辩期内。关于在答辩期内提出的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该在受到该申请之日起的五日之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同时,还应该将结果通知被申请人。

一、离职后不发工资可以劳动仲裁吗

离职后一年内不发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所以有劳动争议的应该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劳动仲裁处理的程序:

1、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管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裁庭理劳动争议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招过十五日;

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谕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由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合同纠纷仲裁立案后多久开庭

劳动仲裁立案到开庭最迟是25天。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三、劳动诉讼需要多长时间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申请。对于不予受理或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有可能不受理未经过仲裁裁决或者没有拿到仲裁办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劳动纠纷案件。

2、在决定受理仲裁申请和开庭之间存在向被申请人送达申请书副本和被申请人递交答辩状这两个程序,在此期间被申请人可以行使答辩的权利。如果被申请人未在期间进行答辩的,也可以在仲裁开庭时口头答辩。

3、仲裁委员会应该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发现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以口头或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六条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决定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将反申请和申请合并处理。反申请应当另行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书面告知被申请人另行申请仲裁;反申请不属于本规则规定应当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向被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被申请人答辩期满后对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应当另行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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