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伤事故受害人在享受工伤保险的同时,也可以和赔偿责任方协商达成赔偿协议。工伤保险只保障工伤事故的固定赔偿项目,而受害人因工伤事故遭受的个人损失和精神折磨等是需要通过协商来解决的。但是,协商的赔偿金额不能低于工伤保险的固定赔偿标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保险待遇的支付应当按照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给付。”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因工作原因造成劳动者的伤残、死亡的经济赔偿。”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当事人有约定或者依照业务习惯,按照约定或者业务习惯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适用其约定或者业务习惯。”
以上法律依据表明,工伤保险制度只是工伤事故赔偿的一种方式,而受害人有权与赔偿责任方协商达成适当的赔偿协议,但协商赔偿金额不能低于工伤保险的固定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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