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婚前买的付全款的房子是个人财产,按揭的房子离婚时归女方,但需公道补偿,装修款是否共同财产需具体情况而定,夫妻财产制度有约定制和法定制,只要不违法合法有效。装修款如果是女方婚前或个人财产列支,则不属于共同财产。男方在装修上出力属于夫妻互助义务。女方做家务不能收费。
法律分析
1、结婚前女方购买的全款房屋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2、如果是按揭购买的房屋,在离婚时房屋归女方所有,但需要公平补偿。是否将房屋装修款项视为共同财产,取决于具体情况。我国法律规定,婚姻财产制度包括约定财产制和法定财产制。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约定财产制是合法有效的。
3、如果装修款是女方婚前财产支出,则不属于共同财产。如果装修款是女方在婚后约定的,属于个人财产的部分支出,则也不属于共同财产。虽然男方在装修中出力,但这属于夫妻互助义务范畴。同样,女方做家务或其他事情时也不可能向男方收取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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