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未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保费、违反法律损害劳动者权益、使劳动合同无效、以暴力威胁强迫劳动或违章指挥危及劳动者安全。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单位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和限制有哪些?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和限制有多种情况。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在以下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劳动报酬或未提供合法的劳动条件;2.工作环境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者劳动条件严重不符合卫生标准;3.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4.劳动者受到虐待、殴打或者其他严重侮辱;5.劳动者被迫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此外,劳动合同的解除还受到一些限制,如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等。具体的条件和限制应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和双方合同的约定进行判断和执行。
结语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未履行劳动合同约定、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劳动合同解除还需遵守相关条件和限制,如提前通知、支付违约金等。合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是建设和谐劳动环境的重要一环。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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