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公积金不可以转市公积金。
公积金是按照地区进行管理和归集的,不同地区的公积金之间不能互相转移。
公积金转移需要满足的条件:
1、转移前要在新的缴存地开立公积金账户:公积金是按照地区进行管理和归集的,不同地区的公积金之间不能互相转移。如果您要将公积金转移至新的缴存地,首先需要在新的缴存地开立公积金账户,并将该账户与工作单位进行关联;
2、在原缴存地和新缴存地均有缴存记录:如果您要将公积金从原缴存地转移至新缴存地,您需要在原缴存地和新缴存地均有公积金缴存记录。如果您在新缴存地没有缴存记录,需要先进行一定时间的缴存,才能申请公积金转移;
3、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申请公积金转移时,您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工作证明等;
4、两个公积金账户必须是同名的:两个公积金账户必须是同名的,不能涉及到不同名的公积金账户之间的转移。
综上所述,公积金转移可能会涉及到不同地区的政策和规定,具体操作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操作。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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