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嫁妆是婚前获得的,则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后仍归女方所有,可以要回;如果嫁妆是婚后获得的,则只要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就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无法全部拿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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