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没有出境的: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2、近期的二寸彩色免冠照片;3、单位人事部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出生证明表》。二、已经出境的: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护照的复印件;2、单位人事部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出生证明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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