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资卡、工资条(需会计财务人员签名)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工资发放为现金可忽略)。
(二)职工花名册。
(三)"工作证"、"工牌"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四)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企业招聘记录。
(五)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考勤表、出勤卡等)。
(六)其他同事的证言(除非该同事已经离职,否则该条不太有可操作性)。
(七)向单位报销费用的单据。
(八)网购物品邮寄到公司的快递底单。
(九)信用卡账单邮寄地址为单位。
一、劳动纠纷中劳动合同遗失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
二、我们在证明劳动关系之前应当收集哪些有利证据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通过以下证据,可以认定双方存在: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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