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程序有什么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4 22:48:45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程序有什么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程序主要包括。1、对于侦查终结的案件,侦查人员应当制作结案报告。2、将全部案卷材料按要求装订立卷,向人民检察院移送案件时,只移送诉讼卷,侦查卷由公安机关存档备查。3、制作起诉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连同全部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八十五条。侦查终结的案件,侦查人员应当制作结案报告。结案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二)是否采取了强制措施及其理由。(三)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四)法律依据和处理意见。
导读法律分析。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程序主要包括。1、对于侦查终结的案件,侦查人员应当制作结案报告。2、将全部案卷材料按要求装订立卷,向人民检察院移送案件时,只移送诉讼卷,侦查卷由公安机关存档备查。3、制作起诉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连同全部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八十五条。侦查终结的案件,侦查人员应当制作结案报告。结案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二)是否采取了强制措施及其理由。(三)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四)法律依据和处理意见。
法律分析: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程序主要包括:
1、对于侦查终结的案件,侦查人员应当制作结案报告。
2、将全部案卷材料按要求装订立卷,向人民检察院移送案件时,只移送诉讼卷,侦查卷由公安机关存档备查。
3、制作起诉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连同全部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八十五条
侦查终结的案件,侦查人员应当制作结案报告。
结案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二)是否采取了强制措施及其理由;
(三)案件的事实和证据;
(四)法律依据和处理意见。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程序有什么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程序主要包括。1、对于侦查终结的案件,侦查人员应当制作结案报告。2、将全部案卷材料按要求装订立卷,向人民检察院移送案件时,只移送诉讼卷,侦查卷由公安机关存档备查。3、制作起诉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连同全部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八十五条。侦查终结的案件,侦查人员应当制作结案报告。结案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二)是否采取了强制措施及其理由。(三)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四)法律依据和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