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如确实需要分户,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5、由原户主与当事人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上述证明及资料,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分户手续即可。
一、根据规定独立户口需要什么条件办理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二、农村户口簿分户条件是什么
农村户口簿分户的条件如下:
1、分户的人必须要是独立的居住,有的独立的房屋;
2、日常生活可以自理,并且也有一定的经济收入能力,经济独立;
3、一户中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子女结婚后以整户为单位分户。
一、户口分户的需要的材料如下:
1、结婚证;
2、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3、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
4、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
二、农村户口簿分户的流程如下:
1、需要由本人或者户主向户口登记机关进行申报;
2、分户的人员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簿,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个人的照片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办理;
3、如果夫妻双方离婚的,并不会自然的导致分户,而是只会变更户籍信息中的婚姻状况。
综上所述,分户的人必须要是独立的居住,有的独立的房屋,户口分户的需要的材料有结婚证,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等材料,农村户口簿分户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簿,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个人的照片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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