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当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中受到损失时,法院将会判定被告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这被称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如果被害人对判定的赔偿数额不满意,可以进行申诉。
被害人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对判定的赔偿数额进行更正或者重新裁定。在上诉期限内,被害人需要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据和理由,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此外,如果被害人认为判定赔偿数额过于低,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申请,要求对执行程序进行审核和调整。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对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判决的附带民事赔偿请求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上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当事人对执行机关的执行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向执行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七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对附带民事赔偿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上诉。”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