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没做伤残鉴定可以上班吗?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4 06:48:46
工伤没做伤残鉴定可以上班吗?
法律分析。劳动者因工遭受伤害,被确认为工伤的话,依法享有停工留薪期,法律规定,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如工伤职工工伤恢复良好,确实具备继续上班的客观条件的话,当然可以上班。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导读法律分析。劳动者因工遭受伤害,被确认为工伤的话,依法享有停工留薪期,法律规定,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如工伤职工工伤恢复良好,确实具备继续上班的客观条件的话,当然可以上班。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法律分析:
劳动者因工遭受伤害,被确认为工伤的话,依法享有停工留薪期,法律规定,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如工伤职工工伤恢复良好,确实具备继续上班的客观条件的话,当然可以上班。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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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没做伤残鉴定可以上班吗?
法律分析。劳动者因工遭受伤害,被确认为工伤的话,依法享有停工留薪期,法律规定,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如工伤职工工伤恢复良好,确实具备继续上班的客观条件的话,当然可以上班。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