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下来不是一定算结案。当人民法院送达判决书后,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可以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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