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卖方:个人所得税:(评估价-原价)×20%或评估价×3%,税(评估价-原价)×5.5%。土地税:(评估价-原价)×30%至60%或评估价×30%至60%(注:此点税率为四级累进,按差价越大税率越高,税率分别是30%、40%、50%、60%)。公司物业费用A、卖方税:
税:(评估价-原价)×5.5%。
土地税:(评估价-原价)×30%至60%(注:此点税率为四级累进,按差价越大税率越高,税率分别是30%、40%、50%、6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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