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要回借款并保护自己的权益?有三种途径:直接要求还款、通过调解争取还款或通过法院诉讼。在起诉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避免欠款人转移财产。仅凭借条起诉很难得到法院支持,还需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和借款的支付。证据种类包括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当事人有责任提供证据,法院也有职权调查收集证据并客观审查核实。
法律分析
一、在有借条的情况下怎么要钱
有借条要钱有三种途径:
第一,直接依据借条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要求还款;
第二,找中间人进行调解,争取还款;
第三,去法院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还款义务。
起诉时避免欠款人转移财产,可以在立案后尽快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或者调解,调解是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进行,判决胜诉后欠款人仍不偿还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仅凭借条起诉会得到支持吗
只有一张欠条。无其他相关证据,法院很难认同。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要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不能仅凭一张借条就认定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
出借人要证明民间借贷合合同成立与生效,除了提供借条这一直接证据之外,还要证明其确已支付了借款。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结语
三种途径可以要求欠款人偿还借款:一是直接根据借条向欠款人主张权利;二是寻求中间人调解,争取还款;三是通过法院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还款义务。在起诉时,可申请财产保全以防止欠款人转移财产。法院将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或调解,若判决胜诉后仍未偿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仅凭借条起诉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与借款的支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和第六十四条,证据必须真实可信,当事人有责任提供证据,法院也有权调查收集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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