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程序包括三个步骤:申请、受理和开庭和裁决。申请方根据合同或仲裁协议请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受理是开始仲裁程序的标志,仲裁机构审查申请并决定立案。开庭是实质阶段,仲裁庭对请求进行审理和裁决,确认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分析
合同纠纷仲裁程序共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1、申请:指当事人根据合同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依法请求仲裁委员会进行争议仲裁的行为。
2、受理:指仲裁机构在审查当事人的申请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决定立案进行仲裁的程序。受理是仲裁程序的开始,也是仲裁机构开始行使管辖权的标志。
3、开庭和裁决:开庭是仲裁庭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参加下,对仲裁请求进行实体审理和裁决的活动。开庭是仲裁活动的实质阶段,其目的在于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裁决是指仲裁庭在实体上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裁断。裁决是仲裁审理的最终程序,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该内容由 朱道余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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