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写错名字如何处理?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3 05:44:46
欠条写错名字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欠条上名字写错,可以重新签订新的借条,对不配合重新签订赖账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债权人起诉要提供证据证明两个姓名是同一个人,或者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存在。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导读法律分析。欠条上名字写错,可以重新签订新的借条,对不配合重新签订赖账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债权人起诉要提供证据证明两个姓名是同一个人,或者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存在。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法律分析:
欠条上名字写错,可以重新签订新的借条,对不配合重新签订赖账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债权人起诉要提供证据证明两个姓名是同一个人,或者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存在。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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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写错名字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欠条上名字写错,可以重新签订新的借条,对不配合重新签订赖账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债权人起诉要提供证据证明两个姓名是同一个人,或者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存在。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