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企业破产清算债权申报的基本流程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3 05:44:07
文档

企业破产清算债权申报的基本流程

破产清算的债权申报流程要注意下列事项:债权人要在人民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间内申请;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以及需要说明债权是否是连带债权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第四十七条;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第四十九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第五十条;
推荐度:
导读破产清算的债权申报流程要注意下列事项:债权人要在人民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间内申请;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以及需要说明债权是否是连带债权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第四十七条;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第四十九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第五十条;

破产清算的债权申报流程要注意下列事项:债权人要在人民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间内申请;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以及需要说明债权是否是连带债权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第四十七条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第五十条
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文档

企业破产清算债权申报的基本流程

破产清算的债权申报流程要注意下列事项:债权人要在人民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间内申请;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以及需要说明债权是否是连带债权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第四十七条;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第四十九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第五十条;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