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专项扣除:子女教育费用包括九年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和学前教育,每个子女每年可扣除12000元。父母可选择一人全额扣除或双方平分扣除,选择后不能变更。无论境内还是境外教育,都可享受扣除,境外教育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备查。
法律分析
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专项扣除:
(1)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3)这项“抵扣”的项目中不仅仅包括九年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本科、专科、研究生、博士生),还包括了3岁年满的学前教育。
可以说把现在家庭的教育支出均包含在内,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4)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
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并且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5)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纳税人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
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拓展延伸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申请条件和限制是什么?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申请条件和限制包括以下几点:首先,申请人必须是纳税人且具有子女;其次,子女必须在法定年龄范围内,通常是未满25岁;此外,子女必须接受正规的学历教育,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等;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的教育费用凭证,如学费、书费、住宿费等;另外,申请人的纳税记录必须良好,没有违法行为或欠税情况;最后,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可能还有额外的申请条件和限制。总之,符合上述条件和限制的纳税人可以申请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以减轻子女教育费用负担。
结语
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专项扣除政策,为广大家庭减轻了子女教育费用的负担。无论是九年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还是学前教育,都可以享受该扣除。父母可以选择按照100%或50%的扣除标准进行申报,并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可变更。不论子女在境内还是境外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只需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申请条件包括纳税人必须具有子女、子女需在法定年龄范围内接受正规学历教育等。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申请该扣除,减轻子女教育费用压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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