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还能重新再注册,但是三年之内是不行的。
一、公司注销后是否还能再启用
公司注销后还能再启用。
公司如果是非正常注销,也就是出现了被吊销,被撤销等情况,三年内是不可以再使用这个公司名称的。如果是正常的注销公司,那么可以在公司注销的一年后再重新以该名称注册公司的。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二、公司注册资金可以退回来的吗
公司注册的资金不可以退,但是公司注销时在清偿完所有债务(包括员工工资,物业费用等)后可以返回在帐的剩余资金。公司注册资金的退还要经法定程序,如果私自撤走原依法投入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属于抽逃注册资本的行为。
三、注销的公司如何恢复
原则上来说,公司已经注销是不能恢复的。如果想要恢复可以按照公司注销前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地址等申请重新注册新公司。但是企业被撤销未满三年、营业执照被吊销未满三年或者除这两种情形外的原因注销登记未满一年的,登记机关不予核准。
法律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与下列情况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登记主管机关不予核准:
(一)企业被撤销未满3年的;
(二)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未满3年的;
(三)企业因本条第(一)、(二)项所列情况以外的原因办理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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