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具体的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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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5 08:47:46
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具体的程序是什么?
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是。1、夫妻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书面离婚协议。2、双方亲自申请离婚登记。3、申请材料审查通过,双方在法定期限内领取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导读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是。1、夫妻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书面离婚协议。2、双方亲自申请离婚登记。3、申请材料审查通过,双方在法定期限内领取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是:
1、夫妻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书面离婚协议;
2、双方亲自申请离婚登记;
3、申请材料审查通过,双方在法定期限内领取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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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具体的程序是什么?
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是。1、夫妻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书面离婚协议。2、双方亲自申请离婚登记。3、申请材料审查通过,双方在法定期限内领取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