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给的彩礼,离婚后一般是无法退还的,但有三种例外情形:
(1)当事人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当事人虽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并且双方已经离婚或准备离婚的;
(3)当事人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并且双方已经离婚或准备离婚的。
一、法律上长沙结婚彩礼是否可以退还
法律上尚未结婚彩礼可以退还,但是需要符合退还的条件。如果未领结婚证,双方也没有在一起生活;或者领了结婚证,但双方也没有在一起生活过,要求退还彩礼,法院一般会支持的。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结婚4年离婚彩礼退吗
结婚4年离婚的,特殊情况下,应当退还彩礼。夫妻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4年的,在正常情况下,双方离婚了,收取彩礼的一方不需要退还彩礼,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付彩礼的一方应当退还彩礼: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2、给付彩礼的一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
三、离婚要回彩礼能要回来吗
离婚是否能要回彩礼,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来判断。有以下情形的,离婚能要回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订婚时给了彩礼,甚至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到民政局领结婚证的情况,彩礼能够返还。
2、男女双方要离婚,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收到彩礼的一方在没有和对方共同生活情况下,彩礼不会产生消耗,也就是给付一方只有付出没有受益,那么应该返还;
3、给付彩礼方,因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
具体能够要回多少彩礼,可以由双方当事人之间协商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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