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最有权拒付租金的理由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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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5 10:18:02
承租人最有权拒付租金的理由有哪些
承租人可拒付租金的正当理由有。1、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2、如果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四十八条;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因出租人的原因致使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承租人有权请求其赔偿损失。
导读承租人可拒付租金的正当理由有。1、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2、如果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四十八条;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因出租人的原因致使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承租人有权请求其赔偿损失。
承租人可拒付租金的正当理由有:
1、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2、如果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四十八条
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因出租人的原因致使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承租人有权请求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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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最有权拒付租金的理由有哪些
承租人可拒付租金的正当理由有。1、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2、如果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四十八条;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因出租人的原因致使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承租人有权请求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