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亡故遗产继承的处理方式如下:,首先要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那么第一步需要分清哪些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工资、奖金。包括基本工资、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以及一定范围的实物。,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分清夫妻共同财产后,一般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平均分配,剩下的就按遗产处理,遗产分配没有遗嘱的情况是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1.以婚姻关系为基础。夫妻间的继承权因结婚而发生,因离婚而消灭。夫妻间继承权的产生以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夫妻登记结婚后尚未同居或同居时间很短,配偶一方死亡的,其配偶继承权应依法承认。认定是事实婚姻的,可以配偶身份享有继承权。非法同居、或婚姻无效,当事人之间不产生继承。,2.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3.先分割,后继承。,4.离婚诉讼过程中的婚姻当事人不丧失配偶继承权。离婚判决未生效,不影响夫妻继承权。,继承遗产需要签字。继承遗产由代书人、遗嘱见证人和第一继承遗嘱人签字才可以的。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财产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遗产的,应该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先继承,所以如果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不需要第二顺序继承人签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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