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租房合同如何办理公司注销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4 17:42:23
没有租房合同如何办理公司注销
没有租房合同办理公司注销应携带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到地税局去代开;未按规定纳税的应当按租金的12%补齐自开租到终止期间的房屋租凭税;或者可以到管理处开具合同。【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第十九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导读没有租房合同办理公司注销应携带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到地税局去代开;未按规定纳税的应当按租金的12%补齐自开租到终止期间的房屋租凭税;或者可以到管理处开具合同。【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第十九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没有租房合同办理公司注销应携带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到地税局去代开;未按规定纳税的应当按租金的12%补齐自开租到终止期间的房屋租凭税;或者可以到管理处开具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九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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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租房合同如何办理公司注销
没有租房合同办理公司注销应携带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到地税局去代开;未按规定纳税的应当按租金的12%补齐自开租到终止期间的房屋租凭税;或者可以到管理处开具合同。【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第十九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