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怀孕男方不负责,女方可选择流产或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如拒不支付,女方可起诉要求支付,法院判决抚养费数额。非婚生子女抚养费问题参照婚姻子女解决。《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抚养,另一方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费用和期限由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子女可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法律分析
未婚怀孕男方不想负责,女方可以选择流产。如果生了孩子,可以要男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对方拒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支付多少的小孩抚养费;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问题参照婚姻子女的解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拓展延伸
应对未婚先孕:权益保障与法律援助
应对未婚先孕问题,为了保障相关当事人的权益,提供法律援助是至关重要的。首先,未婚先孕的女方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了解自己的权利和选择。她可以考虑与男方进行协商,寻求经济支持和共同育儿责任的承担。如果协商无果,她可以寻求法律途径,申请子女抚养费和其他相关权益。同时,男方也应承担起责任,积极参与孩子的抚养和教育,并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经济责任。此外,政府和社会组织也应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帮助未婚先孕的当事人了解法律程序和权益保护机制。通过法律援助,我们可以为未婚先孕的个体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护,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维护。
结语
未婚先孕问题涉及到当事人的权益保护,法律援助至关重要。女方可寻求法律援助,了解权利与选择,与男方协商经济支持和育儿责任。如协商无果,可申请子女抚养费等权益。男方应积极参与抚养和教育,并履行经济责任。政府和社会组织应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了解程序和权益保护机制。通过法律援助,我们确保未婚先孕个体的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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