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收土地有什么标准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5 18:00:56
农村征收土地有什么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二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土地补偿费包括: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二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土地补偿费包括: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二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土地补偿费包括: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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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收土地有什么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二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土地补偿费包括: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