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赠与房产需要缴纳的税收?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5 17:22:30
文档

赠与房产需要缴纳的税收?

1、契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2、营业税:2009年1月1日起,《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开始实施,其中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单位或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应征收营业税。但财税[2009]111号文件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一)离婚财产分割。(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三)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推荐度:
导读1、契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2、营业税:2009年1月1日起,《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开始实施,其中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单位或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应征收营业税。但财税[2009]111号文件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一)离婚财产分割。(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三)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1、契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

2、营业税:2009年1月1日起,《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开始实施,其中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单位或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应征收营业税。

但财税[2009]111号文件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一)离婚财产分割;

(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三)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根据该文件规定:现阶段暂时不征收个人捐赠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产生的营业税,但仅限于这四类捐赠。单位捐赠则要依法缴纳营业税。

3、个人所得税:《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发布)节录

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赠与双方办理免税手续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第一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

(一)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原件)。

(四)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

(二)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公证书(原件),或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证明。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文档

赠与房产需要缴纳的税收?

1、契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2、营业税:2009年1月1日起,《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开始实施,其中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单位或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应征收营业税。但财税[2009]111号文件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一)离婚财产分割。(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三)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