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个人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或法院判决。离婚财产分割应遵循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给予补偿、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各种收入和财产性权利,应依法分割。
法律分析
夫妻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后不会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一方的个人财产仍然归其所有,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则法院会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在处理共同财产时享有平等权利。在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一)双方协商决定,不能由一方决定;(二)男女平等,不能歧视妇女;(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四)给予补偿的原则;(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应依法进行分割。具体包括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性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军人名下的费用、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和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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