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 须具备以下条件: 1、享有 继承权 的被代位人于 继承 开始前死亡; 2、被代位人是被 继承人 的子女或兄弟姐妹。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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