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收养关系后,养子女一般不需承担赡养义务。
我国法律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一般而言,如果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一、断绝父子关系在法律方面怎么处理
1、对于亲生父子关系。父子关系基于血缘关系产生,从情感上可以断绝关系,但是在法律上这种天然血缘关系是不可以进行解除的。
但是如果是未成年人,自小受到他人收养的,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2、对于继父子关系。对于继父子关系,学理方面认为继父子双方承认明示解除后,可以断绝继父子关系。
3、对于养父子关系。对于养父子关系,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二、如果父子关系断绝后他还有继承权吗?
亲生父子关系是不能断绝的,双方私自签订的断绝亲生父子关系的书面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父子之间仍然有相互继承权。亲生父子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而成立,不得断绝。拟制血亲关系是可以解除的,也就是说因收养关系产生的父子关系,自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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