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一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第三十三条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导致国家一、二、三级文物损毁或者流失的;
(二)导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损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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