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从法律角度讲,航空公司只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延误承担责任,比如机务维护、航班调配等。对于因恶劣天气或军用航空管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航班延误,乘客则仅享有知情权及选择权,不能因此要求航空公司进行赔偿。但需要指出的是,对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航班延误,虽然免除了航空公司的赔偿责任,但其仍负有安排住宿、餐饮、交通等补偿责任。所以,乘客在航班延误时还需理性维权,切不可因莽撞而引发一些过激行为。
法律依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
第二十三条 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改变或承运人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旅客要求退票,始发站应退还全部票款,经停地应退还未使用航段的全部票款,均不收取退票费。这里没有涉及赔偿问题,但依据合同法规定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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