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房屋备案,就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了规范房屋租赁进行的登记工作。备案后缴齐所有税、费和维修基金;并且开发商将建筑主体竣工,并经规划、设计、建设方、承建单位、监理、安监、消防、绿化、环保、人防验收合格;房产局核实面积之后,才能办理产权证。若开发商有一项未合格,产权证将无法办理。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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