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调解的范围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5 13:23:19
仲裁调解的范围
一、仲裁的相关规定;仲裁的不公开进行(自愿原则)。(1)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2)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3)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4)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5)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提示)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6)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7)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
导读一、仲裁的相关规定;仲裁的不公开进行(自愿原则)。(1)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2)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3)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4)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5)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提示)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6)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7)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
一、仲裁的相关规定
仲裁的不公开进行(自愿原则):
(1)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2)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
(3)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
(4)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5)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
(提示)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7)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
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又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仲裁调解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仲裁当事人在自愿协商、互谅互让基础上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制度。
拓展资料: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具体表现在:
①仲裁机构不属于行政机关;
②仲裁机构的设置以按地域设置为原则,相互独立,没有上下级之分,没有隶属关系。
③仲裁委员会、仲裁协会与仲裁庭三者之间相互独立,仲裁庭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不受仲裁协会,仲裁委员会的干预;
法律依据:我国仲裁法第51条第1款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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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调解的范围
一、仲裁的相关规定;仲裁的不公开进行(自愿原则)。(1)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2)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3)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4)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5)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提示)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6)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7)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