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欠款超过规定限额且逾期三个月仍不归还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涉及刑事责任和罚金。恶意透支一万元以上也可立案追究刑事责任。但如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且情节轻微可免除刑事责任。持卡人需注意逾期记录对信用评级的影响。
法律分析
一、信用卡欠款多少会被起诉
我国《刑法》规定,持卡人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使用伪造信用卡等的持卡人,数额较大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网站小提示:
当持卡人透支超过规定期限,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即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银行有权联合当地司法机关对持卡人进行刑事起诉。当持卡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偿还最低还款额即产生逾期记录,若持卡人有连续多次的逾期记录,且逾期时间超过90天即视为不良信用记录,将很难再银行办理房贷、车贷等其他信贷业务。
二、信用卡欠款相关法律条文: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四条:[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其实不一定就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犯罪,此时需要看是否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根据上文的规定,要是信用卡欠款达到10000元以上的话,那么此时就可以以此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对其定罪处罚了。
结语
信用卡欠款存在法律风险。根据我国《刑法》和相关规定,当持卡人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时,有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承担刑事责任。此外,持卡人逾期还款可能导致不良信用记录,影响信贷业务的办理。因此,建议大家合理使用信用卡,及时偿还欠款,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免陷入法律纠纷。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四章 发卡业务管理 第五十一条 在已通过信用卡领用合同(协议)、书面协议、电子银行记录或客户服务电话录音等进行约定的前提下,发卡银行可以对超过6个月未发生交易的信用卡调减授信额度,但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按照约定方式明确告知持卡人。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四章 发卡业务管理 第七十一条 发卡银行不得将信用卡发卡营销、领用合同(协议)签约、授信审批、交易授权、交易监测、资金结算等核心业务外包给发卡业务服务机构。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二章 定义和分类 第八条 本办法所称信用卡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利用具有授信额度和透支功能的银行卡提供的银行服务,主要包括发卡业务和收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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