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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要符合什么条件?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5 18: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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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要符合什么条件?

农村村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每户农民建房用地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土地管理地方法律中规定,不得超越批准建房。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2、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4、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5、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用地。1、出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现有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2、一户1子(女)有1处以上(含1处)宅基地的。3、户口已迁出不在当地居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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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农村村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每户农民建房用地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土地管理地方法律中规定,不得超越批准建房。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2、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4、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5、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用地。1、出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现有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2、一户1子(女)有1处以上(含1处)宅基地的。3、户口已迁出不在当地居住的。

农村村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每户农民建房用地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土地管理地方法律中规定,不得超越批准建房。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2、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

4、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

5、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用地:

1、出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现有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2、一户1子(女)有1处以上(含1处)宅基地的;

3、户口已迁出不在当地居住的;

4、年龄未满18周岁,又不具备分户条件的;

5、虽在农村居住而户口未迁来当地的;

6、其他规定不应建房和安排宅基地用地的。村民因住房出卖、出租而使宅基地达不到标准、或丧失宅基地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但因两户的宅基地都达不到标准而相互调剂,经过批准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严禁利用建住宅为名搞房地产开发和炒房地产的行为。对将现有住宅改为经营场所的,除了不再批准新的宅基地外,还应按其经营场所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从经营之日起,核收土地使用费。对于户口已经“农转非”的人员,应适时核减宅基地面积。另外,城镇职工要求自费建房应由城建部门统一规划,经地政部门批准后统一征地、建房,不准私自到农村买地、租地建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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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要符合什么条件?

农村村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每户农民建房用地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土地管理地方法律中规定,不得超越批准建房。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2、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4、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5、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用地。1、出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现有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2、一户1子(女)有1处以上(含1处)宅基地的。3、户口已迁出不在当地居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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