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书不见了,如果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与配偶重新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即可。如果是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一般不可以补办,但是可以补领,当事人可以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查阅离婚档案,把之前交给民政局备份的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