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北京简称京”,古称燕京、北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
2、天津:天津,简称津”,别称津沽、津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北方对外开放的门户,中国北方的航运中心、物流中心和现代制造业基地。
3、重庆:重庆,简称渝”,别称山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国家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西部金融中心、西部国际综合交通枢纽和国际门户枢纽。
4、石家庄:石家庄,简称石”,旧称石门,河北省辖地级市、省会,是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京津冀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
5、呼和浩特:呼和浩特,通称呼市,旧称归绥,内蒙古自治区辖地级市、首府,是国务院批复确定的内蒙古自治区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我国北方沿边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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