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供加工贸易(进、来料加工)加工成品复出口的进口料件;
二是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开展外国商品寄售业务、外国产品维修业务、外汇免税商品业务及保税生产资料市场的进口货物;
三是转口贸易货物以及外商寄存货物以及国际航行船舶所需的燃料、物衬和零配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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