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务院部委下属各司的副职干部(某部委副司长)。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厅(局)的副职干部(某省副厅长)。
3、副省级城市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的正职干部。
4、副省级城市下属各区政府的正职干部。
5、各设区的地级市的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干部(某地级市的副市长)。
6、国有副厅级企业的正职干部和正厅级企业的副职领导。
7、民主党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副职(副主席、副主委、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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