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取回材料、机动车档案和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3、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迁入地车辆管理所提供上述材料并交验机动车;
4、查验车辆,审核相关资料,完成后领取《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行驶证是准予机动车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行驶证由证夹、主页、副页三部分组成。其中主页正面是已签注的证芯,背面是机动车相片,并用塑封套塑封。副页是已签注的证芯。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