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有离婚意向存在,以下将列举对两个未成年子女的分配权问题的详细解答:
首先,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如彼此能够达成共识并顺利协商出关于孩子养育的相关方案,那么依据双方协商的结果来决定对孩子的监护权是最为妥善的处理方式。
其次,当双方无法就孩子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时,此时司法机关将依照法律规定的“一人抚养一个”的基本原则对此作出裁判,以确保每个孩子都能得到妥善的照顾和保护。
再次,针对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关键因素,判决监护权归属时法院亦会予以充分考虑。
根据常规做法,对于不足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亲承担主要的抚养责任;
而对于两岁至八岁之间的孩子,法院则会根据有利于其健康成长的原则做出裁决;
至于八岁及以上的孩子,他们的意愿也将被纳入考量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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