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债务属夫妻共债范畴,则可向借款人配偶提出还债诉求;
倘若涉及逝者遗留财产,则应在遗产范围内偿付债务。
遗产应首先用于清偿被继承人依法所应承担之税务与债务,且应以遗产实质价值为上限。
超出此限额的部分,如继承人自愿偿还,则不在此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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