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共同房产的所有权关系中,夫妇可自行处置房产。
若双方达成共识,可免费将房产赠送予未成年子女。
赠与属于单务合同,接受者不需要支付任何代价,为纯粹受益的协议。
因此,在离婚时,只要夫妇彼此同意,即可向不动产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登记,把房子归于子女名下,这在法律上亦为允许。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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