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自然日计算其违法行为,每天处罚1次,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开四停四是广州实行的一项对外地车辆的管控措施,即驶入管控区域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广州限行范围内24小时全天候实施(除去不实施开四停四的日期),不分上下高峰,也不分早晚,周末也限行。
一、广州开4停4违章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二、广州开4停4违章: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在管控区域最长可连续行驶4天,行驶4天后,如果还想在管控区域内行驶,必须停驶4天以上,如果没有停驶、或停驶时间不足4天就在管控区域内行驶,该车就违反了管理措施。
三、对于违反开4停4管理措施的行为,将按产生违法行为的自然日数量计算其违法行为次数,每辆车每个自然日处罚1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每次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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